關于開展2020年“金秋助學”活動的通知
發布:2020-08-10 來源:三明市職工服務中心 瀏覽量:8268
各縣(市、區)總工會,市級系統(行業)工會,市屬各基層工會:
根據《福建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“金秋助學”活動的通知》(閩工辦〔2020〕43號)精神,市總工會決定2020年繼續開展“金秋助學”活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助學對象
?? ?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含本科、專科)和高中(中專、技校、職高)的低收入職工家庭子女。具體包括四類對象:
1. 2017年1月1日后脫檔的原全總檔案中的低收入職工家庭子女;
2.受疫情影響的低收入職工(特別是農民工)家庭子女;
3.環衛、保潔、園林、協警、保安、公交、殯葬、地礦、公路、鐵路等苦臟累險一線艱苦崗位的低收入職工家庭子女;
4.在工會“雙萬”專項幫扶行動中新發現的低收入職工家庭子女。
以上“低收入職工家庭”指該職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3倍(含)以內,按照“邊緣從寬”的原則進行認定。具體認定標準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進行調整。
二、助學標準及程序
(一)助學金發放標準
就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含本科、專科)的,補助不高于2000元/生;就讀高中(中專、技校、職高)的,補助不高于1000元/生。各縣(市、區)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,參照或因地制宜制定助學標準,并安排專項資金開展直接助學活動。
省總工會下撥我市助學金15萬元,分配情況見附件1。
(二)助學金申請程序
符合助學條件的職工家庭,由職工本人向其所在單位工會提出申請,填寫《低收入職工家庭子女助學金申請表》(見附件2),并提供2-7月的收入證明(家庭成員)、戶口簿(戶主頁和所有成員)、錄取通知書、在讀證明、銀行卡等材料原件(復印件);經基層工會集體研究后,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;公示后連同會議研究記錄或紀要復印件、公示(見附件3)現場照片等材料報送至所在轄區職工服務中心,經集體研究審批后發放助學金。
三、加強組織領導
(一)統一思想認識。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新時代做好“金秋助學”活動的重要意義,持續打造工會“金秋助學”品牌,加強對助學活動的組織領導,主動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,爭取必要的政策和資金支持,幫助困難職工子女順利完成學業。
(二)嚴格資金管理。工會“金秋助學”資金實行實名制發放,納入縣級以上工會組織年度預決算管理,參照《福建省地方工會一般性慰問若干規定》(閩工辦〔2018〕61號)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(三)加大宣傳引導。各地要結合“金秋助學”20周年活動,切實加強對工會助學工作的宣傳,在當地主要媒體、工會新媒體陣地等開辟專欄專版專題,深入報道助學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,進一步推動形成全社會關注、重視、支持工會“金秋助學”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。
各地要及時進行助學信息匯總和工作情況分析,將2020年省、市總工會資助困難學生情況匯總表(見附件4)、2020年金秋助學活動統計表(待全總通知后另行下發)和情況總結報告電子文檔于8月30日前發送至市職工服務中心,紙質統計表需加蓋公章報送市職工服務中心。聯系人:顏玲霞,聯系電話:8216569,郵箱:smzgfw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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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2020年省總工會金秋助學資金分配表
2.低收入職工家庭子女助學金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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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020年省、市總工會資助困難學生情況匯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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